1)消防安全评估服务内容:
1.评估现有建筑物与现行国家、地方的相关消防标准、规范的相符性。
2.评估现有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
3.评估火灾应急疏散预案的可操作性、完善性及演习情况。
4.评估对于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遵循情况。
5.评估单位管理机构的执行力。
6.通过评估对不符合消防要求的方面提出改善措施。
2)消防安全评估适用场所:
1.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公共娱乐场所;
2.民航、铁路、汽车的候车室(客运站);
3.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4.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科技馆、档案馆;
5.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
6.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7.高层、地下公共建筑以及地下交通工程;
8.采用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9.其他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单位。